关于对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PACIFIC RAINBOW INTERNATIONAL INC.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日期:
2018-6-11
经查明,上市公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股东PACIFIC RAINBOW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美国太平彩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美国太平彩虹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2.95万股,涉及金额3,575.17万元,减持比例0.4%。本次减持前,美国太平彩虹持有公司股份4,828.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美国太平彩虹作为公司的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美国太平彩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PACIFIC RAINBOW INTERNATIONAL INC.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美国太平彩虹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对于美国太平彩虹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股东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