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137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1393.1亿元。
二、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28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24%。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9月12日进行分销,从9月18日起与原发行部分216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4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4年7月25日,票面利率为1.3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5年7月25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