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6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60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3.8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31%。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9月9日进行分销,从9月11日起与原发行部分144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四期)相同,即起息日为2024年7月25日,票面利率为2.47%,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7月25日支付利息,2054年7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