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1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10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105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1125日,票面利率为2.67%按半年付息,每年5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125日支付利息,203311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2.04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48%。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2024118日进行分销,从122起与原发行部分2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