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10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105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年11月25日,票面利率为2.67%,按半年付息,每年5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1月25日支付利息,2033年11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2.04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48%。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2024年1月18日进行分销,从1月22日起与原发行部分2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