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72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8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867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315日,票面年利率为2.35%;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3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53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18%。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3518日进行分销,从522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1728.7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