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8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856.9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3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3年4月15日,票面年利率为2.62%;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4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8年4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6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51%。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3年5月11日进行分销,从5月1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841.3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