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3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乡城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17宁乡城投PPN001”“17宁乡城投PPN002”6亿元募集资金中有4.95亿元未按约定使用,未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二是2017-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宁乡城投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姚福平予以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