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14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0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2年4月15日,票面年利率为3.32%;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4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0月15日,2052年4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5.2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11%。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2年8月22日进行分销,从8月2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9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2年8月19日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