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2年第2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东通”)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4宗土地涉及财务处理不及时,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真实。二是土地注销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且补充披露的公告信息不准确。三是未及时告知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相关事项。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柳州东通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卓柳军予以严重警告,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李积栋予以警告,对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陈海燕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