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
经查,你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975L)自成立至2022年9月,未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未向监管部门报送财务及业务报表,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0号)第三条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0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