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1年第169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1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6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60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1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1年10月28日,票面年利率为2.2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2年10月28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26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25%。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1年12月16日进行分销,从12月20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892.9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1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1年12月15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